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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毕业生入伍政策宣讲
发布日期:2009-06-2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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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宣传提纲
(政策问答)
 
一、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
 
二、入伍预征基本条件是什么?
    1.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2.入伍预征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此次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后参军入伍属于服义务兵役。
 
四、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主要有7条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按照财教【200935号执行)。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六、预征报名及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1)619-22日期间,向所在院(部)报名登记。
   (2)填写有关表格: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学院审核《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于离校前交给毕业生本人保存。
   (4)报名应征。1031前(冬季征兵开始后)。学院提醒我院预征登记的毕业生,及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同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5)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31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6)学生处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处。再由高校报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确定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名单及具体金额。
 
七、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八、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九、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第45条程序办理,仍可享受第33条所列之优惠政策。
 
十、beat365如何帮助毕业生办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相关手续
   1beat365此项工作由学院武装部和学生处负责,有关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文件、工作安排等事项请登陆我院就业网(www.yzy111.cn)查阅;
   2有报名意向的毕业生可自行登陆我院就业网(www.yzy111.cn)下载或到所在学院(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后于622交所在学院(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注意:应同时录入电子版),学院(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到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于学生离校前交给学生本人。
 
   学院武装部咨询电话:0871——5918236;学生处咨询电话:0871-5918237
 
 
武装部、学工部、学生处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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