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9-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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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讯(党委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下午,李庆生院长主持召开本学期首次院务会,党委书记郭玉鉴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当前要着力抓好的重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郭书记说,最近,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总结,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6.37%,说明广大教职员工群众对我院的发展充满信心,但离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还有差距。按照中央规定,到年底还要“回头看”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成效,所以我们必须继续深入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
第二,关于本学期全院行政工作。郭书记表示对李院长所作的部署安排总的都赞成。他认为,院务会的开法可以作一些改进。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院务会是研究行政重大工作的会议,要更开放一些,活跃一些,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参会者,包括师生代表民主讨论的积极性。如果会议内容比较多,会前可发书面材料,使参会人员有个熟悉和思考的时间。会上,要让更多的同志充分发表意见,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的目的。
第三,关于问责制。他说,首先要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党和政府有许多工作制度,其中就有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要明白我们对谁负责,就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在我们学院,就是对党委负责,对广大师生员工负责。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行政工作要对党委负责,对广大师生员工负责,要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协调起来,多做广大群众满意的事情。每一位中层干部要对学院的工作任务负责,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负责,把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好。我们特别要鼓励那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任务的同志,对坚持改革、出于公心、即使有点失误的同志要采取教育保护的态度。其次,责任追究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有造成重大失误的人才进行追究。当然责任追究也是必要的,是依靠组织和群众来监督我们的工作。最好是不要造成责任追究的情况,工作损失已经造成,启动责任追究,实际上形成工作和个人“双输”的局面。责任追究应该严格按程序进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提出的要求,要做到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高校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也有一个服务师生的问题。行政系统的责任追究制要逐步推进落实。最后,责任追究必须严格按照干管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关于端正学风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问题。他说,今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文件,不久前省纪委组织了调研组,到部分高校进行调研,强调惩治学术不端是当前高校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严肃地认识到,学风建设是一所大学的生命线。如果一所大学学风不端正,师生中较多地存在治学不严谨,甚至是学术不端的问题,这样的大学是培养不出优秀人才的。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调查核实鉴定工作,各级学术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责无旁贷,学术委员会是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评判机构。对有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进行。
第五,关于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他强调,这是我们当前要着力抓好的重大工作。中央、省委、高校工委都有要求,我们要把工作抓落实,教育的相关内容要进班级。今年是建国60周年,学院绝不能出现大问题。各班级至少要在国庆以前进行一次教育活动。云南是多民族省份,我们学校有来自省内外的少数民族学生。我们要树立 “三个离不开”的意识,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一个意识。在国庆前要认真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并及时整改及时排除。校园的稳定、学生的安全绝不能出现问题。
第六,关于推进学院各项改革。郭书记指出,今年初,学院党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中党字【2009】1号)。我们的工作都要统一到这个文件上,在此基础上推进各项改革。关于深化后勤改革,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管办分离,促使后勤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关于干部人事改革,全院所有岗位都要实行公开竞聘,根据竞聘者的德能勤绩、群众公认程度,最后由党委集体决定聘任人选。
第七,关于财经纪律。郭书记重申,各部门、各单位绝不能私设“小金库”。如果一旦发现,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对法规政策允许的创收活动要鼓励支持,但收支要两条线,先收后支。要奖励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创收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但必须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是不允许的。为此,计财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不要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