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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五五”普法 科学谋划“六五”普法
发布日期:2010-04-1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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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中讯(新闻中心)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和验收之年。国家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等上级领导部门均对总结“五五”普法,科学谋划“六五”普法作了要求。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转发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做好普法活动。

 

   我院历来重视普法工作,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充分结合,与服务师生、解决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深入推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今年,我院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和自查,随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同时科学规划好我院的“六五”普法工作。日常则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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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五普法?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四五”普法经过各级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半年后,将进入新一轮五年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活动。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

 

  “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该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

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

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

  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特别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国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常州市也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我区《法治武进建设实施规划》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抓普法依法治理的司法行政部门普法教育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条例》、《办法》和《实施规划》,充分依靠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形成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的有效的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借“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东风,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经常考评和五年综合性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使“五五”普法一开始就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法律六进含义是什么?

 

   六进指的是: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法律六进”是中国特色的普法术语,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是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06年提出并布置的为期五年的一项普法工作。

  

◆出处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648号),决定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突出落实五项措施:各级机关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五五”普法期间,每个省(区、市)要积极开展评选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要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五项工作:要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普法资料的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角”;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地(市)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要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从五个方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全国将适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评比活动;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五五”普法期间,要在全国建立5000个企业职工法制学校;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五五”普法期间,力求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表彰命名一批“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法律六进”活动为期5年。20068月起,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展情况,全国普法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并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采取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三)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要注意发挥好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在“法律六进”活动中的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法律六进”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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