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0-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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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郑进教授在论坛上提出发展民族医药的四点建议
云中讯(民族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摄影冯泽辉) 2010年10月19日在昆明举行的民族医药发展论坛上,我院副院长郑进教授应邀做特邀报告,郑进教授在全面总结了我省近年来民族医药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从政府、民族医药研究、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民族医药教育四个方面分析了我省云南民族医药的现状,认为目前我省民族医药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国家和云南省对有关支持民族医药的政策落实不够,缺乏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多数民族医身份得不到落实;民族医人才断档现象严重,后继乏人;二是民族医药挖掘整理工作任务繁重,部分民族医药已经濒临灭绝;民族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三是民族医药研究水平普遍较低,挖掘整理的方法落后;“重药轻医”的现象十分严重;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待加强。四是民族药产业发展工作中,民族药和天然药物以及中药研究之间的关系不清,致使真正用于民族药新药开发的投入不足,民族药新药研究地方特色不明显、民族药开发实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品种储备少、民族药产业发展步伐缓慢,所占云南医药产业比重偏小;五是民族医药教育发展步伐不大,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等重要问题;为此,郑进教授代表云南中医学院提出了发展民族医药的四条建议:
一、在政府层面上,要真正落实国家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9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云南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0〕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民族地区县以上傣、彝、藏等民族医疗及研究机构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和健全民族医药的服务体系,全力推动民族医药“进医院、进社区、进家庭”;实事求是的从根本上解决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医行医合法性等问题。
二、在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中,一是要继续加大抢救、挖掘和整理工作力度,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反思在民族医药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遵循民族医药在继承和发展过程中自身规律,不要简单的用中医或西医的模式去改造、提升、规范民族医药理论;对没有理论,只有一些用药治病知识或经验的民族医药,不应生搬硬套的去所谓完善或建立理论体系;要逐步将傣医药、彝医药建成国内具有代表性和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民族医药,加强对特有少小民族医药文献资料与民族医疗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和临床治疗方案的发掘、整理研究。二是必须坚持医药结合的原则,在民族医药研究中必须避免“重药轻医”现象,在收集有效方药的同时,必须关注对各少数民族临床诊疗经验和特殊有效的临床技能、技法的收集整理,保证民族医药继承发展的完整性;三是要借助民族学、人类学以及现代多学科等研究方法提升我省民族医药研究水平;四是要加大对民族医药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提高民族医药研究的运用性和推广性。
三、在民族药研究开发方面,一是要重视和支持对有效的民族药单方和验方的复方研究,真正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药新药;二是要像重视云南天然药物研究和中药研究一样重视民族药研究,不能简单的用天然药物和中药研究来代替民族药研究,要突出我省民族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三是民族药开发研究应该基础和临床研究同时推进,重视临床研究的特殊意义,只要是有效的民族药,哪怕是复方,我们都应该积极的推进其产业化发展。
四、在教育方面,要在开展傣医药高等教育的同时,积极筹备开展彝医药高等教育;应在云南省相关中医药专业的课程体系中,纳入民族医药的相关内容,培养出具有云南地方民族医药特色的云南省中医药人才;要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缺医少药缺人才的实际,探索培养适用型基层民族医生的可能性;要加大对基层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从业的规范性。
我院提出的民族医药发展建议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代表的强烈反响并得到了与会者高度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