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门户 学生门户 书记校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园动态 >> 正文
我院申报“傣医学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论证并获推荐
发布日期:2011-10-08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审核

 

李玛琳院长(左一)向专家组汇报 

  云中讯(通讯员章涤凡)日前获悉,我院申报“傣医学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论证并获推荐。这是我院在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上取得的新成果与新进展。

  8月25日,我院收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一项目试点工作的开展,是实现我院“十二五规划”两大办学目标“成为国家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更名大学”所面临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学院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李玛琳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处、科技处、民族医药学院、中药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规划评估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骨干组成的“云南中医学院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特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李院长要求各部门全力以赴,举全院之力,充分整合全院乃至省内合作单位的学术资源,完成申报工作。

  8月26日,工作组全面开展申报工作,分头撰写《傣医学博士人才培养论证咨询报告》、设计《傣医学博士人才培养方案》并做出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同时填写《傣医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主要教学、指导力量简况表》。由于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报工作组十多位成员加班加点,在短短一周内,写出了三个文件的初稿,并组织了院内论证。

  9月9日下午,由云南省教育厅主持的省内专家论证会在白塔校区召开,来自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民委及省内博士培养单位的专家们,对我院申报国家特殊需求的“傣医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们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出主意,帮助完善项目咨询报告,同时对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导师队伍组成、课程设置、考核、质量监控等都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同时,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均出具了书面推荐意见,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鼎力推荐我院的申报。为更好地体现申报项目的不可替代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性,申报工作组的成员们牺牲了中秋节的休息时间,根据专家意见集体讨论、反复修改申报材料后,再次邀请部分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咨询,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内容。

  9月15日,李玛琳院长带领工作组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人事教育司领导专题汇报了我院的申报情况,得到有关领导的指导。工作组根据国家对民族医药发展的需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

  9月2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组织了国内有关专家对申报藏医、蒙医、壮医等十家申报单位的项目进行了论证。李玛琳院长向来自全国的十几位专家系统陈述了我院申报“傣医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及我院培养傣医学博士人才的创新模式及其具体内容,并针对专家的提问进行了答辩。张超、钱子刚、赵荣华三位教授及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出席了答辩会。

  此次申报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与省学位办的大力支持,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教授、省学位办主任赵纯同志亲自到京指导论证的前期工作,出席了论证会并代表云南省教育厅表示了对申报工作的大力支持。

  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论证,列为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申报工作组正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有关材料,力争顺利通过后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核。

【打印】

·上一篇:我院参加呈贡新区举办的“呈贡新区我的家”第二届文化艺术节颁奖晚会暨“呈贡新区开拓者”表彰大会

·下一篇:我院申报“傣医学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论证并获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