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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习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座谈会在附一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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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中讯(附一院宣传科 宋艳丽)2011年10月19日,云南省学习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座谈会在附一院召开,来自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中医学院、省医保中心、昆明市卫生局、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昆明市中医院、省中医药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省针灸学会等多家单位的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与省政协委员的代表和部分名老中医代表,我院副院长熊磊以及附一院院长秦国政、党委副书记陈燕溪和副院长、省政协委员叶建州共5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云南省中医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卫生厅中医处处长赵勇主持。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管理局局长郑进在座谈会上介绍了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和新修订的《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就全省如何学习贯彻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他指出,《条例》一是确立了云南省对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政策,二是明细了具体规定,三是强化了中医特色优势,四是明确了机构权责,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中医。

     部分单位参会代表就各自部门在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发言,并就条例具体内容给出了相关建议。如云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副处长王兆杰提出,中医中药的发展可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以科技带动中医药发展,要加强中医研究中的科技因素,可考虑启动云南省省级中医科研专项;云南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张吕就中医发展经费支持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我院副院长熊磊畅谈了《条例》对中医药教育给予的支持,表示云南中医学院下一步要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具体的贯彻,学院要为云南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人才的支持。

     附一院院长秦国政在座谈会上发言,他说,没有个体的健康,就不会有全民的小康,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我省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在于上下互动、内外兼修。上下互动是指各级政府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不能上热下冷;内外兼修是指卫生系统内与卫生系统外、中医机构内与中医机构外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发展中医药事业不仅仅是卫生系统、中医系统的事,也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的责任。只有切实做到这两点,才能促进中医药事业长足发展。

     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医保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老中医药专家代表等也在会上亦纷纷发言,各抒己见。

     据了解,《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经2011年5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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