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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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讯(通讯员 宋艳丽)6月30日至7月1日,在《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云南省卫生厅联合我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继续深入推行《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实施。
6月30日,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中医管理局在昆明隆重举行《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大会,云南省人大、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协等领导应邀参加。包括我院在内的来自全省中医药系统的专家和领导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纪念大会。会上,由云南省中医药学会经过层层推荐、评选,评出的51名第三届“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也同时受到了表彰。
7月1日,为配合纪念活动的开展,我院在医院门口“摆摊”,免费为群众义诊,以实际行动纪念《条例》的实施。此次义诊,我院共派出风湿病科吴洋主任、儿科何平主任、妇科杨丽娟、老年病科杜义斌副主任、骨伤科向俊宜以及肿瘤科李俊共六位专家。同时,医院还专门安排了两名护士为过往群众免费测量血压、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据初步统计,此次义诊受惠群众达400余人。
据悉,《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是云南省于1995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的地方性中医药法规。经修订后,于去年再次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医药临床、科研、人才培养、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